2026年九合一選舉前搬家,戶籍地址異動會不會讓你失去投票權?

中央選舉委員會已於2026年8月20日公告,115年(2026年)直轄市長、縣(市)長、直轄市議員及縣(市)議員選舉投票日訂於11月28日(星期六),投票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。如果你最近剛搬家、正在猶豫要不要馬上把戶籍遷到新地址,或是已經遷了但不確定會不會影響投票資格,這篇整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居住期間與遷入時間點的規定,說明地址異動的時機點會怎麼影響你能不能投票、以及在哪裡投票。

在往下讀之前先說明一件事:這篇文章整理的是公開法規條文與官方公告內容,不是針對你個人狀況的法律意見。實際投票權認定以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與中選會的認定為準,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特殊(例如役男、長期在外地生活、剛好卡在門檻邊緣),建議直接洽詢戶所或中選會確認。

兩個關鍵時間點:投票日前四個月、選舉公告發布日

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投票資格有兩層規定,缺一不可:

第一層: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。 第15條第1項規定,有選舉權人要在該選舉區「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」,才是該選舉區的選舉人。第4條進一步規定,這個居住期間從「戶籍遷入登記之日」起算,並且所有計算都算到「投票日前一日」為準、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——不是看你實際搬進去住了多久,而是看戶籍登記的日期。

以2026年11月28日投票、投票日前一日是11月27日回推四個月,並對照中選會過往官方投票須知的相同算法,戶籍遷入登記日最晚是2026年7月28日(含)。7月29日之後才遷入新地址,就不符合在新地址所屬選舉區「繼續居住四個月以上」的門檻。

第二層:選舉公告發布後才遷入,不能投票(僅限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的情形)。 第15條第2項還有一個容易被忽略的但書:如果某個選舉區是用行政區域劃分出來的(例如同一個直轄市裡,議員選區依行政區劃分),即使你符合四個月的居住期間,只要是在「選舉公告發布後」才遷入該選舉區,一樣沒有該選舉區的投票權。這次選舉公告是2026年8月20日發布的,代表在這之後才把戶籍遷進某個以行政區域劃分出來的選舉區,即使住滿四個月,也可能因為這條但書而不能在該選舉區投票。

這兩層規定合起來的意思是:光是住滿四個月不夠,遷入的時間點也不能晚於選舉公告發布日(在適用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的情況下)。

最近才搬家的人,實際上會遇到什麼狀況?

把上面兩個時間點對照今天(2026年8月29日)來看:

換句話說,這篇文章最實用的提醒是:如果你正在猶豫要不要為了投票而搬家遷戶籍,動作要提早,光是投票日前臨時遷戶籍幾乎來不及生效;已經遷了戶籍但時間點卡在門檻附近的人,建議直接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確認自己實際的選舉人資格,不要只靠自己回推日期判斷。

常見問題

Q:這個規定是全國統一的嗎? 是的,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是中央法規,第4條、第15條的居住期間與遷入時間規定適用全國各選舉區,但實際上哪個選舉區屬於「行政區域劃分選舉區」、公告發布日期等細節,仍建議以戶籍地選務機關的說明為準。

Q:我只是搬家但沒有換到別的縣市,也會受影響嗎? 如果你搬家後有辦理戶籍遷入登記(改變戶籍地址),一樣要看遷入時間點是否符合居住期間門檻;如果只是實際居住地改變但沒有變更戶籍地址,理論上不影響原戶籍地的投票資格,但這牽涉個人戶籍狀況,建議洽戶所確認。

Q:投票日期後續會不會再變動? 本文引用的11月28日投票日是中選會於2026年8月20日公告的資訊,選務期程如有後續調整,仍以中選會官方公告為準,建議投票前再次確認。

下一步

如果你最近才完成搬家、正在整理需要同步更新地址的清單,可以參考搬家後地址更新清單,把戶籍地址、帳單、會員資料等分開管理;如果地址裡還牽涉到舊縣市名稱的整理,可以看舊縣市地址怎麼轉換。想比對新舊地址的郵遞區號或行政區歸屬,可以用地址喵的地址比較工具;更多查詢功能整理在使用指南,地址喵的資料收錄範圍與限制則寫在關於地址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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