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筆地址只差郵遞區號,能直接判成同一地址嗎?

不能只因郵遞區號不同就判成不同地址,也不能只因街道文字相同就直接合併。先把郵遞區號移到獨立欄,比對縣市、行政區、路名、段巷弄、門牌與樓室;地址主體一致後,再用中華郵政查目前適用的 3+3 碼。
先判地址,再處理郵遞區號
中華郵政說明,3+3 郵遞區號前 3 碼是行政區編號,後 3 碼是投遞區段碼;查詢結果供交寄與郵件分揀參考。因此,舊名單、只存 3 碼的名單和已更新 3+3 碼的名單,可能在郵遞區號欄看起來不同,不能把差異直接當成搬家。
目前的地址比較工具以 `106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55號` 和 `100臺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55號` 實跑,顯示正式 verdict「同一個地址」;這只表示工具解析出的地址欄位相同,不代表輸入的兩個郵遞區號都正確,也不是門牌存在證明。完整 3+3 碼仍要回中華郵政查。
你要做的決定
- 合併:完整地址主體與樓室都一致,而且官方查詢已釐清現行郵遞區號;保留原始值,再把現行碼寫到新欄。
- 保留兩筆:行政區、門牌或樓室還有其他差異,或兩筆本來就是不同收件人、不同用途。
- 補問:只有郵遞區號和殘缺路名,無法還原到完整門牌;向資料提供者補縣市、區、號與樓室。
不要用其中一筆郵遞區號反推另一筆門牌,也不要把地址喵顯示的 3 碼當成完整 3+3 碼。寄件前可接著看郵遞區號寫錯或沒寫的處理方式;大量名單則先讀客戶名單重複地址去重。格式整理完成,只代表欄位能比較,不代表地址已被政府機關確認存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