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子戶籍謄本怎麼申辦、怎麼給人驗證?現戶全戶與部分差在哪

需要把戶籍資料交給機關或公司時,除了臨櫃請領紙本謄本,內政部戶政司也提供電子戶籍謄本網路申辦。依《電子戶籍謄本申請及驗證程序說明》,一般民眾在符合「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」所定得申請交付之情形下,可上網申請;機關、公司行號或民眾都可上網驗證檔案真偽與內容。
兩種電子謄本
說明將電子戶籍謄本分為:
- 現戶全戶電子戶籍謄本:戶內全部人口之戶籍謄本。
- 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:戶內部分人口之戶籍謄本。
補充:自 104 年 9 月 1 日起,寄居人口僅得請領本人之戶籍謄本,應至「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」申辦作業申請,不要走全戶選項。
申辦步驟(程序說明摘要)
- 登入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。
- 點選申辦作業,選擇現戶全戶或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;閱讀「網路申領電子戶籍謄本作業同意書」後按同意。
- 插入申請人自然人憑證。
- 依序填列:選擇戶籍所在地省市縣市與鄉鎮市區 → 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與自然人憑證密碼(PIN)→ 勾選是否顯示全戶動態記事或個人記事(未勾選則全戶及個人記事均不顯示)→ 按確定。
- 顯示申辦成功後,可選擇「下載簽章檔案」或「瀏覽明文資料」。簽章檔請存於個人可攜式媒體,供驗證者驗證;瀏覽明文則可列印紙本。以上兩者皆可再上網驗證真偽與內容。
現戶全戶入口亦可自戶政司「現戶全戶電子戶籍謄本申辦作業」進入。
驗證怎麼做、效期多久
檔案驗證:驗證者登入戶政網路申辦服務系統 → 驗證作業 → 選取電子文件檔位置 → 依系統顯示成功或失敗;成功後可瀏覽明文(需 PDF 閱讀軟體)。
紙本驗證:於驗證作業「謄本檢查號查驗」欄輸入謄本檢查號共 42 碼 → 確定 → 依系統訊息處理。
供查驗時間:電子謄本自產製日起 3 個月。超過後需重新產製,不要把過期檔案當成仍可驗證的正本。
和臨櫃紙本謄本怎麼選
臨櫃請領/閱覽另有規費與受理規定(戶政司《請領(閱覽)戶籍謄本及戶籍檔案原始資料》):
- 閱覽戶籍資料:每次新臺幣 15 元
- 戶籍謄本:每張新臺幣 15 元
- 戶籍檔案原始資料影本:每張新臺幣 10 元
- 請領謄本:可向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
- 申請閱覽戶籍登記原始資料:應向原戶籍登記之戶政事務所
電子管道適合需用機關接受電子檔或可上網驗證的情境;若對方只要蓋章紙本或指定記事欄,先問需用機關再選管道。
若你其實需要的是遷徙過程證明,不要和現戶謄本混用,可對《戶籍謄本還是遷徙紀錄》。現戶/歷史用途差異見《現戶還是歷史戶籍資料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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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誤解
電子謄本下載後可以一直用? 程序說明寫明供查驗時間為產製日起 3 個月;逾期應重新產製。
寄居人口可以下載全戶電子謄本? 自 104 年 9 月 1 日起,寄居人口僅得請領本人謄本,應走現戶部分電子戶籍謄本。
沒有自然人憑證也能申辦電子謄本? 程序說明之申辦步驟以插入申請人自然人憑證為要件;無憑證時改走臨櫃請領紙本謄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