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寄件收件人姓名要中文還是英文?

國際寄件通常先用羅馬字母清楚寫收件人姓名;承運商、報關或取件流程若要求與護照或其他證件一致,就使用該證件拼法。寄達國使用其他文字時,可依規定或收件人建議另附當地文字,但英文姓名與國名不要省略。
虛構寄件範例
收件人中文姓名為虛構的「陳小明」,對方提供護照拼法 `CHEN, HSIAO-MING`,寄到台灣,可寫:
CHEN HSIAO-MING
Rm. 502, 5 F., No. 88, Example Rd.
Xinyi Dist., Taipei City [official postal code]
TAIWAN若承運商表單分成 Given Name 與 Family Name,應照對方證件或承運商說明拆填,不靠中文姓名順序猜測。上例的地址與郵遞區號都是占位,正式寄件要換成收件人確認的資料。
中華郵政的國際信封書寫方式可核對姓名、地址與國名位置;英文地址可用中文地址轉英文整理,但姓名拼法應由收件人或指定證件提供,不能由地址工具代決定。
為什麼以羅馬字母為主
萬國郵政聯盟 Convention Manual 第 17-106 條建議收件人姓名與地址以羅馬字母及阿拉伯數字清楚書寫;若寄達國使用其他字母或文字,可另加該文字。中華郵政國際郵件規章也要求封面使用英文或寄達國通用文字;使用寄達國文字時應加註英文國名。
這不表示所有包裹都必須使用護照姓名。是否需要證件完全一致,取決於承運商、海關、取件方式或交易平台。沒有這類要求時,以收件人實際能辨識、願意使用且承運商接受的羅馬字母姓名為原則。
公司、學校與代收情境
寄到公司或學校時,把個人姓名和組織/部門分開;寄到飯店或宿舍時,可在姓名旁加入平台允許的訂房編號或學號,但不要把編號取代姓名。收件方若給了固定格式,照該格式。
姓名含連字號、空格或特殊符號而表單拒絕時,先看承運商說明;不要擅自改成另一個人名。若必須移除標點,確認送出預覽仍可和證件或收件紀錄對應。
送出前檢查
- 姓名拼法由收件人、證件或承運商規定確認。
- Given Name/Family Name 沒有填反。
- 收件地址與姓名都使用平台接受的字元。
- 國名以英文清楚標示,郵遞區號已核對。
- 需要取件核身時,收件人知道系統裡保存的姓名拼法。
資料來源
- Convention Manual(September 2026)Article 17-106(萬國郵政聯盟 UPU)
-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郵務營業規章(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)
- 國際郵件橫式信封書寫方式(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)